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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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7 来源: 教师工作部 审核:陈炜昀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今年是第37个教师节,围绕“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主题,学校继续开展“弘师德、强师能、铸师魂”系列活动。现就在教师节前后一周左右时间内,组织好“师德宣传教育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和师德专题教育,深刻理解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将党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贯彻到日常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2.组织教师以集体学习、灵活讨论、自主学习等方式,认真开展教育系统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的先进事迹学习活动,把学习效果和教书育人相结合,在立德树人的实践中弘扬高尚师德。

3.认真宣传、学习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江南大学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强化制度规范约束作用,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文明过节、清廉过节、节俭过节。

4.积极推荐身边先进典型,深度挖掘和弘扬先进典型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元素,聚合培根铸魂、启智润心,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正能量。依托网站、校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形式,协同做好“三全育人”先进事迹奖、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奖等受表彰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积极树立江南师者的良好形象。

5.做好“学党史、强师德、筑情怀”教师专题培训班第一期总结,启动第二期专题培训班。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师德宣传教育周”,积极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要加强沟通协调,努力营造庄严喜庆、尊师重教的节日气氛,切实提高学校师德建设水平。

附件:《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汇编)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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