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2 阅读次数:来源: 教务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江大校办[2020]60号)和《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请各学院认真安排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续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环节

各学院应督促指导老师增强责任意识,明确指导教师职责,确保时间、精力投入。指导教师应按江大校办[2020]60号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要求,充分利用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线上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论文进度,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及时帮助学生解决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学生的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积极配合学校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弘扬科学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禁论文抄袭、代写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老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意识培养,要经常性的向学生强调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发挥学术规范引领示范作用。学院应参照学校通知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检测工作方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检测工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规避检测、论文检测文本与毕设系统中答辩文本不一致等不端行为,应取消相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首次答辩资格。

三、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自2022届起,学校教务处将对各专业随机抽取2%比例的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外专家盲审,抽检盲审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学术规范,具体包括选题质量、能力水平、论文规范和撰写质量等方面。各学院依照以往方案做好本学院论文抽查盲审工作,其中自行抽取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不低于3%比例,且不能与学校抽取的名单重复。抽检毕业设计(论文)被认定为合格的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首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于学校随机抽查外审的名单和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及时关注。

、严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材料准备等事项,严格落实全员答辩,避免答辩工作因疫情等原因走过场,把好论文质量出口关。上述事项应及时通知到指导教师和学生。

2.答辩前须通过毕业论文文本检测,未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不予安排答辩。抽检毕业设计(论文)被认定为合格的方能参加首次答辩。凡在正式答辩前被取消答辩资格者,经学院答辩委员会认定达到答辩标准,获得答辩资格的,必须重新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文本检测和评阅,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延期答辩,且只能参加一次延期答辩,无故不参加延期答辩或未获得延期答辩资格的学生,可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推优

学院应在毕业答辩结束后3天内,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篇的综合评定成绩需达到优秀,申报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学生数的5%;申报本科团队优秀毕业设计的每学院限额推荐1个,名单报教务处。学院应将被确定为校级(团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送校档案馆归档。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需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范围内遴选推荐。

教务处

202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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