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关于本科新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申请条件
(一)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校医院复查,认为学生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
(二)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
(三)学校认可的其他可予保留入学资格情形的。
二、申请时间
新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应于规定报到日两周内向学校18新利体育官方网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参军入伍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有在籍学生的权利。
三、申请流程
(一)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
1.新生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下载填写《江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附件1),学生、家长签名,且在审批表后另附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医疗诊断书复印件;
2.校医院审核。填写新生诊断情况,并指明是否不宜在校学习,签字后加盖公章;
3.学院审核。学院辅导员及相关负责人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18新利体育官方网站处审核。18新利体育官方网站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批准,发放《江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二)应征入伍的新生
1.应征入伍的新生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学校18新利体育官方网站处。
3.学校18新利体育官方网站处根据相关规定审核通过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并留存一份《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将另一份《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江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邮寄新生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4.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留存《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并将《江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新生。
(三)学校认可的其他可予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
1.新生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下载填写《江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附件1),学生、家长签名,且在审批表后另附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院审核。学院辅导员及相关负责人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18新利体育官方网站处审核。18新利体育官方网站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批准,发放《江南大学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务必于规定时间提出相关复学申请,逾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