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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服务
一、库室开放时间及馆藏分布二、借书证管理及借阅规则三、通用借书证

一、库室开放时间及馆藏分布

序号
 库室名称  位 置 自助设备 开放时间  收藏文献  备 注
1
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区 C区一楼 检索机、自助借还书机、24小时还书机、自助复印打印机、研习小间预约机

周一至周日8:00-22:00

中文图书(A-H类) 外借,其中贴红色贴纸的图书仅供馆内阅览
2
文学艺术图书借阅区 C区二楼 检索机、自助借还书机 周一至周日8:00-22:00 中文图书(I、J、K类)
3
自然科学与外文图书借阅区 C区三楼 检索机、自助借还书机 周一至周日8:00-22:00 中文图书(N-S类)、外文图书
4
工业技术图书借阅区 C区四楼 检索机、自助借还书机 周一至周日8:00-22:00 中文图书(T-Z类)
5
期刊报纸阅览区 C区五楼 检索机、自助还书机 周一至周日8:00-22:00 中外文现刊、报纸 阅览、复印
6
外文原版图书阅览区 C区五楼 周一至周日8:00-22:00 外文原版图书 阅览、复印
7
珍(特)藏文献阅览区 C区五楼 周一至周五8:00-11:20;13:00-16:30 阅览
8
哲社(中、外文)过刊室 B517 周一至周日8:00-16:30 哲社类中外文过刊 阅览、复印
9
密集书库借还处 C区一楼服务台 周一至周五8:00-11:20;13:00-16:30 预约外借
10
理工(中、日、俄文)过刊室 B617 周一至周日8:00-16:30 理工类中、日、俄文过刊 阅览、复印
11
理工(英文)过刊室 B717 周一至周日8:00-16:30 理工类英文过刊 阅览、复印
12
电子阅览室 A410 库克音乐留声机 周一至周五8:00-16:30 数字资源利用
13
学生自修室A1 A区一楼 周一至周日8:00-22:00 采用座位管理系统管理
14
学生自修室A2 A区二楼 周一至周日8:00-22:00 采用座位管理系统管理
二、证件管理及借阅规则

(一)、借书证管理规定:

读者凭江南大学校园智能卡开通图书馆借阅功能。

1、教师和研究生无须通过入馆教育考试即可至一楼总服务台开通校园卡借阅功能。若须详细了解图书馆相关资源及服务,可登陆图书馆新生入馆教育培训考试系统

2、新生(本科生)由学校统一发放校园一卡通,登录图书馆新生入馆教育培训考试系统, 考试通过后自动开通校园卡的借阅功能,即可使用图书馆。

3、各学院具有校园智能卡(临时)的工程硕士、MBA学员,每人去学校银行缴押金200 元(票据保留,离校清证时退还)、缴纳使用费 15 元/年.人,再由学院担保,与图书馆签订《借阅担保协议》,并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名单统一至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申请开通借阅功能。借阅册数享受身份对应的借阅待遇。

4、各学院具有校园智能卡(临时)的进修生、短训班、代培生、国内交换生等,每人去学校银行缴押金200 元(票据保留,离校清证时退还)、缴纳使用费 15 元/年.人,再由学院与图书馆签订《借阅担保协议》,并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名单统一至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申请开通借阅功能。借阅册数享受身份对应的借阅待遇。

5、北美学院的学生由学院提供担保,与图书馆签订《借阅担保协议》,并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名单统一至一楼总服务台申请开通借阅功能。

6、继网学院的学生每人去学校银行缴押金200 元(票据保留,离校清证时退还)、缴纳使用费 15 元/年.人,再由学院与图书馆签订《借阅担保协议》,并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名单统一至一楼总服务台申请开通借阅功能。

7、外聘教职工每人去学校银行缴押金200 元(票据保留,离校清证时退还)、缴纳使用费 15 元/年.人,再由聘用部门担保,与图书馆签订《借阅担保协议》,至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申请开通借阅功能。

8、外籍教师、留学生每人去学校银行缴押金200 元(票据保留,离校清证时退还)、缴纳使用费 15 元/年.人,再由国交处担保,与图书馆签订《借阅担保协议》,并开具加盖公章的人员名单统一至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申请开通借阅功能。

9、校园智能卡仅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持有人请勿外借他人,如不慎遗失,必须及时到学校后勤服务大厅办理挂失手续。读者挂失手续生效前,其智能卡上所有已借出图书的清还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10、因调动、出国、退学、休学、毕业等离幵本校的读者,需到有关库室清还所有书刊及欠款。


(二)、图书、期刊的借阅规则,遗失赔偿细则

1、图书借阅规则:

本校师生凭校园一卡通、外单位读者凭《江苏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或我馆发放的校外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所借图书必须爱护使用,并请借出前自行检查清楚,若发现有严重污损、撕划、缺页等情况时,应及时申明,否则 由本人负责。

借阅册数、借书期限和逾期处理规定如下:
本科生借书量20 册,普通图书借期60 天。
研究生、本科生试点班借书量30 册,普通图书借期90 天。
教师(含劳务派遣人员)借书量30 册,普通图书借期180 天。
进修生借书量10 册,普通图书借期60 天。
校外读者(含《江苏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借书量4 册(外文图书仅限1 册),普通图书借期60 天。

在图书到期之前的10 天之内,读者可通过“江南大学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续借图书一次,借期:本科生、研究生30 天,教师60 天。
凡借书到期未还者,普通图书逾期缴滞留金0.05 元/册.天;短期借阅书刊借出未及时归还,逾期缴纳滞留金1.00 元/册.天。

2、书刊阅览规则:

(1)、本校师生凭校园一卡通、外单位读者凭《江苏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 或我馆发放的校外借书证入馆阅览。
(2)、读者可携带笔记本等物品进入书库、阅览室。
(3)、阅览书刊时提倡使用代书牌,以便阅后能准确将书刊放回原处,不致乱架,亦便于其他读者查阅。
(4)、阅览室书刊原则不外借,若有需要,可提供馆内复印的服务,但须在各阅览室服务台办理暂借复印手续,并于当班归还。
若不能及时归还,逾期缴滞留金1.00 元/册.天。

3、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处理办法:

书刊资料是图书馆为读者服务的物质基础。为保护书刊资料,特作如下规定:
(1)、凡属本馆书刊资料,未经办理借阅手续而带出库室,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均按书刊资料原价10倍罚款,并取消借书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建议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对剪切、撕页等损坏书刊资料者,区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①一般图书,按原书价5倍赔款,孤本、珍贵图书以原价10倍赔款。
②期刊,按全年价赔款,专业期刊,按全年价5倍赔款。
(3)、损坏书刊资料,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勾画、涂写的,按被污损页数赔款,普通页:每页2.00元,图片页:每页10.00元。
损坏封皮或条码,赔偿修补费每本3.00元。
③拆散书刊,赔偿装订费每本10元。
④书刊严重损坏者,参照第4条处理。
4.遗失书刊资料,有赔书和赔款两种方式,一种是买一本ISBN(书号)一致的书;另一种是赔偿现金:
(1)一般中外文图书:

2000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3倍赔偿

1990-2000年出版的按原价5倍赔偿

1980-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10倍赔偿

1970-1980年出版的按原价20倍赔偿

1970年以前出版的按原价30倍赔偿

珍贵中外文图书(包括专业参考书、工具书等)按原价5-10倍赔偿。
   (2)遗失成套多卷图书和中外文期刊中的一卷或一期,均按全套书或全年订价(过刊合订本另加装订费)照以上(1)项规定赔偿。
   (3)读者办理遗失赔偿手续后,在一周内如找到原书刊,可持赔款收据和原书刊到馆办理退款。

三、通用借书证

江苏省高等院校通用借书证(Lib-PassPort)是江苏省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的重要服务项目。持有“江苏省高等院校通用借书证”的读者,可以在江苏省内开放此服务的高等院校图书馆,按照提供服务图书馆的规定,享受借阅、阅览服务。

通用借书证由江苏省高校图情工委统一组织,各校图书馆具体负责办理。

办理通用借书证的对象:本校教职工,在读研究生。须由本人申请。

通用借书证的使用范围:全省高校图书馆。

(一)、办理全省高校通用借书证的办法与时间

1、办理时间:每年5月、11月。(详见图书馆通知)
2、办证手续:读者办证时应交纳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区域流通管理系统(LIB-PASSPORT)读者信息登记表”。

(二)、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证使用手册

读者在使用中,必须携带您的身份证件在各目标馆注册信息,同时一切制度均遵守提供服务馆的借阅规则,包括对读者的各类借阅权限(借书册数、期限,罚款金额,免罚天数,是否允许续借等)等。由于各馆并没有统一相关信息,读者必须在使用时针对不同的图书馆分别询问其详细制度,否则将会影响到你的权益。通用借书证(Lib-PassPort) 数据中心地址为:http://tyz.jalis.nju.edu.cn/,读者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相关借阅信息,登录密码缺省为证件的条形码号。

(三)、通用证使用规定

1、使用通用证时,读者须同时出示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
2、通用证仅限个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通用证借书量 4 册(外文图书仅限 1 册),普通图书借期 60 天。
4、通用证读者必须爱护文献,并遵守文献提供馆的各项规定。
5、读者因毕业、调离等原因离开所在学校时,应及时到原发证部门办理退证和注销手续。
6、读者须妥善保管通用证,一旦丢失,应及时到发证部门挂失。
7、每期通用证使用期限一年,期满该证即为失效,读者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发新证。

(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85915733(内线15733)
办理地点:公益图书馆1楼总服务台。

附1:通用证流通管理规则

(一)、读者的二次确认:
1、读者在领取了证件之后,不能直接使用,必须到目标馆的流通部门进行二次确认。
2、读者在二次确认以后,即可在确认的目标馆借阅图书。
3、读者必须在每一个他希望得到服务的目标馆,进行二次确认。
(二)、读者的借阅控制:
1、对读者的借阅控制(借书期限、罚款金额、免罚天数、是否允许续借)等,均遵守目标馆的借阅规则。
2、读者必须到产生超期的目标馆,交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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